《新五代史》,宋
欧阳修撰,原名《五代史记》,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,称为《新五代史》,二十四史之一,是唐代以后唯一的私修正史。
全书七十四卷,包括本纪十二卷、列传四十五卷、考三卷、世家及年谱十一卷、四夷附录三卷,记载自后梁
开平元年(907年)至后周
显德七年(960年)共五十三年的历史。《新五代史》撰写时,增加了《
旧五代史》未见的史料,如《五代会要》、《五代史补》等,因此内容更加翔实。但《新五代史》对旧“志”部分大加繁削,改“志”为“考”。列传实为“类传”,采用类比方式,颇具特色。金章宗泰和七年(1207年),明令立《新五代史》于学官,从此大行于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