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属印度尼西亚独立:留不住了
前因:伊斯兰商业联盟成立;后果:加入欧共体。

文/呼雪妍

前因

伊斯兰商业联盟成立:1912年伊斯兰商业联盟成立,其目标逐渐转变为争取民族独立,成为印尼独立的种子。

1949年,经过多年不懈斗争,印度尼西亚从荷兰手中成功夺回国家主权,实现了民族的独立。

太平洋战争爆发后,日本在1942年取代荷兰占领印度尼西亚,为了巩固统治,释放了一些被荷兰殖民当局关押的民族运动领袖,并组织了一支军队交由印度尼西亚国民党领袖苏加诺领导。日本希望通过军队服务其侵略战争,但苏加诺不这么想,他决心利用这支军队实现印尼独立。

苏加诺

随着在战争中逐渐失利,日本已经无暇顾及印尼的独立运动,在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的第三天,苏加诺即宣布印度尼西亚独立,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,并出任总统。

只是,日本人同意印尼独立,不代表着荷兰人也同意,印尼的甘蔗、咖啡、靛青、奎宁等为荷兰创造了丰厚的利润,荷兰人不可能轻言放弃。二战后,荷兰人与印尼民族独立政权又展开了几轮争斗。

荷兰最初的策略是通过谈判解决问题,提出在印度尼西亚建立荷兰王室统治的联邦,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只是其中的一分子,以此来弱化印尼共和国的影响力。

印尼共和国并不情愿,但也有保留地接受了这个方案,但没想到荷兰人却反悔了,他们觉得这个交易非常不划算,干脆直接推翻协议,并发动了第一次“警卫行动”。1947年7月,荷兰军队发动大规模进攻,两周时间占领了几乎所有主要港口、城镇、油井和种植园。力量悬殊过大,面对强大的进攻,印度尼西亚共和军选择了主动撤退。

荷兰人打赢了,就计划签个协议来巩固成果。在美国的倡议下,第二年1月,荷兰与印尼签订《伦维尔协定》。根据这个协定,荷兰控制了印度尼西亚群岛最富饶的地区,包括东西爪哇大部,中爪哇北部和苏门答腊东部。

这年夏天,荷兰国内右翼势力上台带来政局变化,荷兰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短暂的和平也再次被打破。

新政府要求直接解散印度尼西亚共和国,将其并入印度尼西亚合众国,合众国加上荷兰王国以及西太平洋的美国属地一起组成联盟,由荷兰王国来统领。一句话,就是最大限度地强化荷兰的权力,消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影响。

对于这样一个方案,双方当然不可能谈妥,于是荷兰人发动了第二次“警卫行动”。

12月19日凌晨,对共和国临时首都日惹发动了一番出其不意的空袭过后,逮捕了苏加诺等几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领导人,并立即将他们押送到外地。

在全球反殖民主义运动此起彼伏的大趋势下,荷兰人反复的出尔反尔以及诉诸武力,让许多国家看不下去了。锡兰、印度和巴基斯坦政府表态禁止荷兰飞机在它们的领土着陆。联合国大会也表态将正式介入。

荷兰人权衡再三,终于向现实妥协,释放了共和国领袖,选择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。

1949年8月,谈判取得初步成果,苏加诺被选举为印度尼西亚合众国联邦政府首脑,荷兰答应在年底前无条件将前东印度群岛的全部主权(除新几内亚)移交给合众国。荷印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联盟。之后几年,多个邦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合并,到1956年,合众国最终演变成一个国家,也就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,实现了完全的独立。

不过,印度尼西亚的独立还留了一个小尾巴一直到四年后才解决,那就是新几内亚的问题。

在印度尼西亚民族独立运动如火如荼的年代,一些在印尼出生印尼长大的荷兰人的后代,在当地遭到了排挤,他们有的是欧洲人,大部分则是欧亚混血儿,约20万欧亚混血儿从印度尼西亚被迫撤出,成为荷兰的棘手问题。新几内亚人少,但资源丰富,于是,荷兰便把这个地方用来安置这些混血儿,一直拒绝交还给印度尼西亚。

直到1963年,联合国接管了新几内亚,并举行了全民公决,将新几内亚并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。至此,荷兰结束了对印度尼西亚长达300多年的殖民统治,印度尼西亚彻底独立了。

后果

加入欧共体:1957年失去了印尼丰富原料对荷兰经济的支持,荷兰转向欧洲联合寻求经济发展。

结论:印度尼西亚成功摆脱荷兰的殖民统治走向独立,标志着荷兰的殖民体系开始瓦解,也成为二战后世界反殖民主义大潮中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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