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部作品总体上具有明快清新的风格,气质上保持着与民间音乐的联系,结构明朗合理,而他的音乐也表达了对自然、对人生热爱与豁达的态度,在音乐史上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。
海顿的《“伦敦”交响曲》创作于1791年至1795年,共十二首(第93号至104号交响曲),被认为是海顿交响乐创作的顶峰。
这12首 “伦敦” 交响曲,将交响曲套曲定型为四个乐章的结构,至此确定了各乐章的不同性质与常用曲式:
第一乐章为快板,奏鸣曲式;第二乐章为整个交响曲种最慢的部分,行板、慢板或广板,常用奏鸣曲式或主题与变奏形式;第三乐章是带三声中部的小步舞曲;第四乐章为快板或比第一乐章更快的急板,常用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,又或是回旋奏鸣曲式。
海顿在伦敦的演出地点
在海顿的古典奏鸣曲中,第一乐章一般在开始处都有一个慢板的引子。在这12首交响曲种,只有第95首是直接进入快板主题。这种慢板的引子有时是小调,如第101首,有时又偏严峻沉重的风格,如第104首。与后来的大调性的快板主题互相对置,使音乐豁然流动起来。
第104号交响曲-“伦敦交响曲”
2012年逍遥音乐节
表演者:维也纳爱乐乐团,指挥:伯纳德·海丁克
第二乐章与第一乐章的快板形成对比,通常采用小调,用简单的配器演奏质朴动人的旋律。有时还会用主题和变奏的形式,如第94首的第二乐章,用变奏和强奏,凸显出“惊愕“的主题。
第三乐章是带三声中部的小步舞曲,海顿的这些交响乐作品中,舞曲不再带有官廷式的典雅,而是构思新颖,风格朴质甚至粗犷,带有奥地利民间音乐色彩的小步舞曲。
第四乐章,通常采用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,或两者结合的形式。海顿在此乐章偏爱用偶数节拍来代替三拍舞曲,以此表达热烈欢快而又紧凑均衡的音乐风格。有时,在乐章中也有赋格手法的运用。
海顿的《伦敦交响曲》是海顿两次拜访伦敦时所作的作品。比起他的其他交响乐作品,这些作品规模更大,配器更辉煌,和声更大胆,旋律更优美,节奏也更有张力。很多主题还运用了民歌的因素,比如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的农民歌曲和土耳其军乐。
海顿肖像画
此外,这部作品在配器上也有着一定程度的革新。慢乐章中开始使用小号和定音鼓, 木管乐器的处理也更加突出,新兴的乐器单簧管开始出现在最后几首伦敦交响曲中。
这部作品总体上具有明快清新的风格,气质上保持着与民间音乐的联系,结构明朗合理,而他的音乐也表达了对自然、对人生热爱与豁达的态度,在音乐史上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