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学上的论辩术和辩驳术有何异同?
论辩术与辩驳术都是古希脂哲学家用于探讨哲学问题的方法。

论辩术

论辩术(英文:eristic;希腊文:eristikos)亦译“诡辩术”,是古希脂哲学家用于探讨哲学问题的方法之一。起初论辩术和辩证法并无明显的界限,直到柏拉图对辩证法与论辩术作出了区别。

柏拉图认为辩证法是知识的基石,论辩术是为争论而争论。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:

目的不同,辩证法致力于揭示真理,从对方承认的前提,通过论证以达到对真理的认识;而论辩术为在争论中获胜,往往不择手段流于诡辩。

两者在争论中的态度也不一样,辩证法家是最为诚恳的、诚实的,只是在必要时才纠正他的对手,通过对方的错误揭示其陷入谬误的地方,对待对方的态度是友好的、与人为善的;论辩家则任意挑剔对方的错误,甚而嘲笑对方。

此外,辩证法是客观的,不因人而异,以它自身的方式达到最真实的结果,注重实质而不仅仅注重名称;论辩术则是主观的,人各异辞,人各异理,没有实质的论证。

辩驳术

辩驳术(英文:elenchus;希腊文:elenchas)亦译“辩论术”、“问答法”,是古希腊探讨哲学问题的方法。其希腊语原义指“检验的方式”、“审问”,引申为“辩驳”、“反驳”等含义。

辩驳术由智者普罗塔哥拉创始,并由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率先运用于探讨析学问题,在柏拉图早期对话篇中占突出地位,中、晚期对话篇也还经常使用。

辩驳术指在检验某人的论断时,就他的论断提出进一步的问题,期望对方能够就其论断的意义和真理的价值作出进一步的辩驳;由于大部分论断往往是谬误的,所以狭义的辩驳往往是一种盘问或驳斥的形式。

苏格拉底以辩驳术检验知识和传授美德,但由于在辩驳过程中带有“讥讽”的特征,以致蒙上恶名。柏拉图扬弃了苏格拉底的“讥讽"方法,明确提出辩驳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道德的改良,强调美德就是知识,促使对方有求知的欲望;认为辩驳应当在友好的气氛下进行,把辩驳的内容和主题扩展到各种知识部门。柏拉图改变了辩驳的基本方式,井把它称之为纯洁心灵的最伟大最有效的方法。

苏格拉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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