羊肉:蕴含优越感的高端美食
羊肉在宋朝是稀罕物。宋仁宗好吃羊肉,甚至曾别出心裁地将羊肉充作官俸。某天早上,他对近臣叹息,昨晚失眠,饿啊,想吃烧羊。近臣问,您昨晚咋不说?仁宗:我怕吃了这次,以后御厨每晚都杀只羊,等我饿了吃。
羊是战略物资。历史学家黄仁宇说,辽、宋进行边境贸易时,辽国规定羊不许出境,因为羊皮可制营帐、军服。西夏人好茶,茶极贵,《西夏书事》里说宋人用几斤茶换一只羊,羊比茶叶更贵。《夷坚丁志·卷十七》记有某官员打油诗曰:“平江九百一斤羊,俸薄如何敢买尝。”九百文一斤羊肉,太贵了。
南宋时,张俊请高宗吃饭,菜谱里有片羊头、铺羊粉饭、烧羊头、烧羊肉、羊舍托胎羹、斩羊等,其中的“羊舌签”,就是羊舌羹,又韧又脆,只是费材料,老百姓吃不起。
杭州有位女厨师,一顶一的烹羊术,但是架子特大。某知府请她,得用轿子接,难伺候。她做五份“羊头签”,要十个羊头,刮下羊脸肉,就把羊头扔了;要五斤葱,只取条心——好比吃韭菜只挑韭黄——用淡酒和肉酱腌制,如此精耕细作,自然“馨香脆美,济楚细腻”。但仆人看不过眼,要捡她扔掉的羊,她摆大谱,嘲笑道:“真狗子也。”好吃是好吃,知府却吃得心下惴惴——钱袋子受不了。
宋代官员吃羊肉,既有“武吃”,也有“文吃”。武吃就是像蛮子,胡吃海塞,比如大臣蒲宗孟,“每旦剐羊十”,一年要吃掉 4000 只羊。文吃,就是细嚼慢咽,还弄点诗词佐酒。陆游夸苏东坡文章好:“苏文熟,吃羊肉。苏文生,吃菜羹。”意思是,您若把老苏的文章弄通了,就可以当官吃羊肉;否则,您就乖乖喝剩菜汤去吧。
苏东坡对羊肉特有感情,他发现胡桃和羊肉合煮,能除羊膻;杏酪和羊肉同烹,能提升羊肉的口感。他被贬老少边穷的惠州,仍念念不忘羊肉,给弟弟写信诉苦:唉,惠州这地方真穷,每天就杀一只羊。我抢不过那些壮汉,只好请屠户给我留点羊蝎子,脊骨里多少有点肉,趁热剔出来,剔一天也就弄几两肉,泡点酒,加点盐,烤到微焦时吃,味道好极了。
宋朝的羊肉蕴含着阶级优越感。
牛肉:越禁越吃的梁山美食
《水浒传》中写道:在江州,宋江请客,李逵要吃牛肉,酒保说没有,李逵暴怒,用鱼汤泼了酒保满头满脸。武松在景阳冈下,总共喝了 15 碗酒,吃了 4 斤熟牛肉。
宋朝高度重视牛马等农耕、战略物资的储备:中央设驾部、牛羊司等管理机构,京师开封设诸坊监、车营务、乳酪院、各园苑等饲养机构,仅饲养牛、驴的役卒就达 4412 人,牛车以万计。官牛则遍及地方各州,政府派专人负责置场买牛,买来的牛分编成纲,每纲 100 头,选差兵士 20人,将校、节级各 1 名管押。贩运耕牛,政府规定死亡率不得高于 5%,为防止贩运途中被偷换,每头牛用牌子标号,写上齿口、格尺,建立“牛档案”。
法律规定,哪怕牛已老弱病残,私人也一律禁杀。《宋刑统》里说,盗杀、故杀官私马牛,要劳动改造 2 至 3 年,或流刑 3000 里;对盗、杀知情不报并帮助销赃者,连带处罚;对私自屠杀的举报者,予以重奖。皇帝大赦天下,私宰耕牛者不在赦免之列。
城市查得紧,所以江州的大酒店里都没牛肉,或不敢公开出售。在江南、京西、河北、京东路的一些小城、镇、村,牛多,尽管禁杀口号响彻云霄,满村满巷却牛肉飘香,甚至出现了“一乡皆食牛”(浙江仙居县某乡)的壮观景象。
受利益驱动,不少投机分子积极挥起屠刀。《夷坚续志》记载婺源县有个屠牛专业户毕应,常吹牛:洒家一生杀牛,已有上千头。
《宋会要辑稿》记载,大观四年,“一牛之价不过五七千,一牛之肉不下三二百斤,肉每斤价值需百钱”。杀一头牛可得牛肉 200 斤至 300 斤,且取平均值 250 斤,每斤价格 100 文,整头牛肉可卖 25 贯,而一头牛犊买卖价 3 贯,一头成牛买卖价 5 贯至 7 贯,成牛取平均值 6 贯,加上牛皮、牛筋、牛角的 1.5 贯收入,屠户获暴利 4 倍以上啊。
好笑的是,从北宋初开始,一些地方对百姓杀牛吃牛的违法行径没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搞“严打”,而是就坡下驴,开征牛肉税。直至 70 年后的宋仁宗天圣十年,这层窗户纸才被山东莱州知州张周物捅破,他对仁宗说,官家明令禁止杀牛,却还要收牛肉税,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?
鸡肉:种类多样的高频美食
宋人吃鸡,首推吕蒙正。吕蒙正是太宗、真宗朝的宰相,这人小时候到庙里讨饭,住破窑,饿怕了,长大了,有出息了,就好一口鸡肉。不挑别的,专挑鸡舌头熬汤。后来牙床松动,咬不动肉了,鸡舌汤则喝得更勤。
但这老饕素质还挺高。有次吕蒙正在花园溜达,发现墙角有一座小山。老吕就奇了怪了,咱没安排这里做假山啊。随从赶紧说,老板,这是您要喝鸡舌汤、杀鸡的鸡毛堆呀。老吕差点晕倒:一日一碗鸡舌汤,一鸡一舌,一碗汤得三四十只鸡,一年得一万只鸡。罪过,打住,从此不吃。
在《水浒》里,鸡类美食出镜率绝对高频:浔阳楼里,宋江吃的是“嫩鸡”,喝的是“蓝桥风月美酒”;偏僻小村史家村也有,街边大路菜而已;九纹龙史进开中秋宴,宴请少华山的朱武、陈达、杨春并几个随从,再加上史家上下,最多四五十人,史进却一口气“杀了百十个鸡鹅”。
苏东坡被贬海南岛,但心态超好,兴致勃勃自嘲:“五日一见花猪肉,十日一遇黄鸡粥。”现在的广东、海南一带,有三黄胡须鸡、杏花鸡、阳山鸡、文昌鸡、怀乡鸡,羽黄、喙黄、脚黄,用以煮粥,味道鲜美。
开封的小吃和大餐中,也活跃着鸡的身影。烤鸡、烤鸭已经显身,沿街叫卖,香喷喷。出朱雀门,直至龙津桥,州桥夜市车马喧阗,不可驻足。卖獾儿、野狐肉、金丝肚羹、石肚羹、脯鸡和鸡签的,不可胜数。价格也不贵,鹅、鸭、鸡、兔、肚肺、鳝鱼包子、鸡皮、腰肾、鸡碎,您只要掏出 15 文,送您一份,如假包换。
杭州的鸡制菜花样更多。名品有鸡丝签、鸡元鱼、鸡脆丝、笋鸡鹅、柰香新法鸡、酒蒸鸡、炒鸡蕈、五味鸡、麻饮小鸡头、汁小鸡、小鸡元鱼羹、小鸡假花红清羹、撺小鸡、燠小鸡、五味炙小鸡、小鸡假炙鸭、红小鸡等。还有流动摊铺,摊主用托盘装着炙鸡、八焙鸡、红鸡、脯鸡等,到酒店里,一边吟唱一边叫卖。专业面食店里有大小鸡羹、丝鸡棋子、丝鸡淘等,丝鸡淘就是鸡丝冷面。
周去非《岭外代答》记载,南宋初,广西卖云贵运来的长鸣鸡,该鸡又矮又粗,中气足,“一鸣半刻”,一只要卖一两银子。陆游晚年在越州,买只大公鸡,花费 300 文。据马端临《文献通考》记载,谪居海南的苏东坡比较幸运,从黎族百姓那儿,花 50 文可以买一只母鸡,花 30 文可以买一只公鸡,相当便宜了。
狗肉:由贵而俗的平民美食
《水浒传》第三回,鲁智深在五台山熬了段时间,嘴里淡出鸟来。终于有机会下山,在杏花酒店,看见墙边砂锅里煮着一只狗,就掏钱买了半只。鲁智深用手扯那狗肉,蘸着蒜泥吃,一连又吃了十来碗酒。吃得口滑,哪里肯住。店家都呆了,叫道:“和尚,只恁地罢!”
先秦时,家狗分三类,一是看门狗(守犬),二是猎狗(田犬),三是肉狗(食犬)。《礼记》记载,狗肉绝对不一般,“士”以上的贵族才够格吃几口。天子祭祀,狗肉当仁不让,与牛羊平起平坐,成为祭品主角。简体字“献”,繁体写作“獻”,至少包含两点:用犬贡献(祭祀);将“獻”字分割,左下角“鬲”是陶制炊具,意味着用陶器煮狗肉吃。
到汉朝时,吃狗肉已很流行,刘邦的小弟樊哙,发达前就在城镇搞屠狗专卖。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曾形象地描绘西汉各阶层人民的生活:今富者……椎牛击鼓,戏倡(舞)象。中者南居当路,水上云台,屠杀羊狗,鼓瑟吹笙。贫者鸡豕五芳,卫保散腊,倾盖社场。也就是阔佬们杀牛击鼓,唱歌跳舞;有钱的中产吃羊肉狗肉,鼓瑟吹笙;穷棒子只能吃鸡肉和猪肉。
宋朝,狗肉已不是中原餐桌的主流菜肴。宋人笔记以及《东京梦华录》《梦梁录》等民俗社会学著作中,开封、杭州的食肆繁多,小吃无数,羊肉、猪肉经常露脸,狗肉却鲜见其踪。
熙宁年间,苏轼在徐州做太守,曾有过一场狗肉之争。老苏在公款吃喝时看见狗肉上席,不高兴,就诘问司法官。司法官解释说,法律没禁止杀狗啊,《礼记》说“烹狗于东方,乃不禁”,可以吃。老苏反驳,《礼记》说过“宾客之牛角尺”,大宋朝就该开戒杀牛?狗死了,孔子还用旧车篷埋葬它呢。死狗都有这待遇,难道我们忍心杀狗吗?
上流人士不吃狗肉,但这无碍鲁智深之类草根大快朵颐。
宋朝的狗价起伏较大,普通狗在几百文到 2 贯数百文之间。洪迈的《夷坚志》里记载较多。绍兴二年,台州一条幼狗,卖价 1 贯 500 文。绍兴八年,某屠夫在平江城郊买狗,按斤两算花了3 贯。南宋时期,乐平县农村某农户,有条狗养了 9 年,向屠夫要价 500 文,屠夫不干,认为这狗又老又瘦,还价 250 文成交。乾道六年,秀州一条白色小狗,卖价 1 贯。孝宗时期,鄱阳某和尚用 150 文买了条小黄狗;盐官县某狗屠户,花费 2 贯 500 文买狗。至于特殊品种的狗,价格较高,比如景泰年间,湖州猎狗,要价几贯。
肥美的狗肉,曾阔气过,曾寥落过,从上及下,由贵而俗,到底成了平民美食。